1994年9月27日,德国颁布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处置法》,标志着对经济发展模式的认识开始转向发展循环经济,并首次立法。该处置法提出,对待废弃物处置的优先顺序为:避免产生——减量化(Reduce)、反复利用——再利用(Reuse)、最终处置——再循环(Recycle),这就是著名的3R原则。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于循环经济的定义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其中的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近年来,对于正在建设中的我国绿色会展项目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以及环保型展台的设计与建造,提出减量化设计原则。但究竟减什么、如何减?则需要从展览和设计的规律与现实出发,进行探讨并付诸实施。
众所周知,展览的本质是品牌传播和营销。但展览设计不只是为了创造新的造型和效果,而应是对于传播和营销的创意策划,有效地组织展示内容、设计规划展线,深入解读、提炼展示信息,注重内容表达、传递、交互(沟通)上的有效性。至于展示空间的艺术处理、道具样式、视觉传达手段、照明方式等等,都应服从于品牌传播和营销的需求。减量设计,首先应基于这样的主、从关系。
当然,也有相当部分的展览设计仍然只限于空间、造型设计。笔者认为,这正是传统展览和现代展览的分界,是展览设计、工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区分。
作为亲历者,笔者曾目睹18平方米、27平方米特装展位建造二层结构的案例,经历过在展会现场因竞相攀比而临时加高展位的情况,也被要求过在设计之初为突破主办方和场馆规定限高而进行“运作”。种种脱离或无视展览传播和营销的本质,在设计中一味求高求大求“炫”求“新”、堆砌科技手段、生吞活剥国外案例、为求“先机”而不计后期实施成本竞逐中标的现象,已经违背了展览设计的初衷。
上世纪,德国建筑大师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提出“Less is more”——少即是多,成为一种建筑设计哲学和建筑艺术的国际风格,也被后来所有设计领域奉为“金句”。
按照展览设计所承担的临展现状,展位类别分为标准展位、小型特装、中型和大型特装;按展览类型分为专业展、综合成果展、博览会。同时,还需面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背景、不同文化、不同需求的参展商。从设计角度看,特装简约化、构件标准化、环保化发展趋势的简单界定和用较少材料实现展位功能的概念要求,无法涵盖所有的展位类别。如其中的特装展位,特别是中型以上特装展位的结构性构件包括“天、地、墙、台”四大部分,即吊顶、地面、分隔和岛台。结构性构件既是构建展会功能和展览效果的主要载体,也是展览中最大体量的材料耗材。除此以外,随着科技的发展,还有越来越多的互动多媒体、虚拟现实、视频、音频等设备及装置,已成为展览营销与传播的必需载体。很难用一种或一类器材、材料和形式加以规范统一。
基于这一层面,减量设计的确切含义应该是降低设计的复杂性(Reducing Design Complexity)。因此,减量设计对于设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实层面则是,设计师经常会被提出“高大上”“炫酷”“震撼”“多媒体声光电”等类似的设计要求,设计师也常常为满足客户的要求而“屈从”。其原因就是,展览设计是需要有人买单的产品。
需要提出的是,从另一个角度,真正能够帮助展览实现减量设计的是客户。真正做到减量设计,需要客户尊重客观规律,减少对设计的干预。也就是说,减量设计更依赖全社会的绿色展览意识和对于展览本质认知的提升。(作者系北京逸格天骄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