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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
登录广州单一窗口
办(参)展人或其委托人登录广州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gz.cn/ 在国际会展模块录入,按提示项目填写:展会名称、展会类别(进出境展会)、展会地点、展会法人、主办单位、主办联系人、承办单位、批准文号、主管海关等展会有关信息,并确认发送数据,海关审核确认后在系统企业进行反馈。
2
企业需要海关驻会监管
企业需要海关驻会监管的,可以向海关提交驻会监管申请。办展人或其委托人在已经备案的展会里选择相应展会,录入申请,确认并发送数据,由海关审核。
3
展品清单录入
选择已备案的展会,按申报要素录入展品清单数据:展商名称、展会、HS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备案数量等与展品申报有关的数据,确认保存数据,供选择关联申报。
4
企业需要海关驻会监管
企业需要海关驻会监管的,可以向海关提交驻会监管申请。办展人或其委托人在已经备案的展会里选择相应展会,录入申请,确认并发送数据,由海关审核,申请结果在系统企业端反馈。
5
展品展前申报
选择已备案的展会,按选择要申报的展品,进行关联申报,报关单的展品顺序可以按要求排序,确认后在广州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海关在海关作业系统完成通过作业。
展会展品消耗预审及确认
选择已备案的展会,按选择要申报的展品,进行关联申报,报关单的展品顺序可以按要求排序,确认后在广州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海关在海关作业系统完成通过作业。
展品复运申报
选择已备案的展会,按选择要申报的展品,进行关联申报,报关单的展品顺序可以按要求排序,确认后在广州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海关在海关作业系统完成通过作业。
展品留购
选择已备案的展会,按选择要申报的展品,进行关联申报,报关单的展品顺序可以按要求排序,确认后在广州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海关在海关作业系统完成通过作业。
6
展品核销
展会结束后,展品完成消耗确认、复运、留购等环节后,再向海关发送核销申请,海关进行审核通过后,展品核销完成,展会自动结案,资料归档。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1134654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