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