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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会展之都!深圳出台实施细则

发布于:2022-05-07 17:26:40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网站


       5月5日,深圳市商务局网站发布于《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细则分为七章二十七条,从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等六个方面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扶持和奖励。

       《实施细则》强调,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以下简称“20+8”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实施细则》指出,要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支持符合深圳市“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的新落地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培育期资助。

       对于深圳本地展会,《实施细则》也强调,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对在本市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

       《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深圳市商务局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商务规〔2021〕3号)、《深圳市商务局专业展会场租补贴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商务规〔202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