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3日召开,会议提出了三大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业内人士表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可加速吸引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外商投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业界期待2018年能成为营商环境优化年。
2018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1月3日召开,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业内人士认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打造中国引资新优势,加速吸引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外商投资,推动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资更具魅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三大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要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二是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三是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逐步在全国推行。
减税减费仍是今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外资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地区)别抵免法,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这一政策是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的三项税收支持政策之一。另两项税收政策分别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至此,税收政策已三箭齐发。记者注意到,三政策执行时间均溯至2017年1月1日。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副主任郝红梅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带来了区域恶性竞争甚至违反国际规则、引发摩擦等问题,税收优惠政策退出有合理性。但从全球招商引资优势比较来看,税收等优惠政策必不可少,现行的税收政策正向更加理性的方向回归。
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实行综合抵免法,对同时在多个国家投资的企业可以统一计算抵免限额,有利于平衡境外不同国家(地区)间的税负,增加企业可抵免税额,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总体税收负担。
优化环境需综合施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赵晋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营商环境虽在不断改善,但与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业态发展需要,制约着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吸引外资。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何曼青表示,未来我国应加快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提高“负面清单”含金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吸引更多来自发达经济体的投资。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战略研究室主任罗松山表示,吸引外资光靠税收等优惠政策还远远不够,营商环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既包括设施、生产生活配套等硬环境,也包括政府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软环境,更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管理理念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