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以下简称“民贸会”)的前身是成立于1986年的中国民族贸易经济研究会。2005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民政部审核批准更名为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是国家一级社会组织。民贸会主要由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关心和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民族产业发展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经贸产业发展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团体组成,是协调、发展、研究中国民族贸易经济的全国性跨行业、跨产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社会组织。民贸会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积极配合党委和政府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发展民族产业、繁荣民族贸易、促进民族团结、振兴民族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为办会宗旨,始终将提升民族经济竞争力,传承民族文化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并服务于国家改革开放建设大局和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反映民族地区和会员企业诉求,接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搞好民族经济贸易工作,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和国际交流,为我国民族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和民族企业做大做强搭建合作及投融资平台。通过开展企业间交流合作、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文化交流、传媒推广、国际拓展、人才培养、业务培训、法律维权事务等活动,为各类民族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增值服务。长期以来,民贸会坚持调查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主题主线,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民族问题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国家制订民族政策、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提供咨询,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许多新观点、新见解、新提法被吸收采纳。经过多年发展,我会以围绕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会员企业为中心,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接受政府委托交办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协会运行机制,加强联合,加强创新,提升能力,强化服务,规范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协会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产品不断完善、合作体系不断增强的目标,综合实力有较大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排在国务院国资委所属协会前列。并构建完成了系统科学的协会运行与组织架构机制,为今后打造品牌化、国际化、多元化协会运行模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和探索新时期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援助的新思路、新模式,配合党委和政府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夯实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的物质基础,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共同支持,我会牵头发起的“同心圆梦·美丽中国行”全国民族地区综合援助计划大型公益系列活动,于2014年6月18日正式全面启动。活动从经济、文化、医疗、教育四个方面着手,为民族地区对接项目、培育人才、促进就业、保护文化、改善医疗等搭建平台,通过对民族地区开展的综合援助,提升民族地区自身“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