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文化管理协会(China Culture Administration Association,简称:CCAA)前身为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成立于1991年12月20日,登记证号为3834,为响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 大关于建设文化强国的号召,适应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我会经文化部、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文化管理协会”。我会是由从事文化管理、研究的机构,文化 企事业单位和对我国文化管理领域、文化行业有贡献、有影响的管理者、经营者、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地位。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和民政部、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50号)要求,我会作为第一批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单位于2016年10月完成各项脱钩任务。脱钩后,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为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本会的宗旨是: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为会员服务,为文化行业服务,为政府和社会服务,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提高我国文化管理水平,提升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政府和企业、有关行业和国外同行业及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会员、会员单位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指导、引领、服务作用,协助政府部门组织制定、修改文化行业的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以及文化行业的推荐性标准,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制订文化行业行规行约,约束行业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提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提高行业工作效能,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三)积极开展文化领域学术研究工作,组织文化管理及产业论坛讲座、学术研讨,策划、组织、参与国际性文化领域相关的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文化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对影响文化行业发展的重大课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其工作;
(四)接受政府或相关单位委托,承担文化领域的调研工作、科研题目、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标准制订、成果鉴定、资格评审、认证和信用评价工作;
(五)组织开展文化领域业务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表彰先进;积极探索行业发展新的理念、思路、途径;
(六)注重人才建设,大力开展文化艺术专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的培训和评价认定,不断提高会员单位及文化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创造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
(七)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参与国家文化战略工程建设,推动横向文化交流、经济贸易合作与技术进步,与国外相关团体、机构建立友好往来关系,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八)依照有关规定收集、编辑、出版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刊物和资料等;
(九)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文化发展和社会需要,开展文化艺术相关展览展示展演活动;
(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十一)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开展咨询服务,承接会员委托事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办理的其它相关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应依法经过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