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前身是2005年8月成立的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经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并报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审核,于2009年7月批准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由行业维权组织转变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2009年10月,经民政部审批,正式更名为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简称影著协。2010年4月,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
业务范围: (一)为集体管理之目的,开展电影作品的登记、认证和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二)集体管理本协会会员的电影作品著作权,维护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相关的合法权利(以下简称“相关权利”);
(三)制定、修改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转付办法;
(四)就会员电影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发放许可证,并收取著作权使用费;
(五)就会员电影作品的使用,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六)对侵犯本协会管理的电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提起仲裁或法律诉讼;
(七)与国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签订相互代表协议,并报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八)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和保护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国内外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和保护的发展动态,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著作权立法和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九)增进电影作品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为社会大众提供关于电影作品著作权的法律及其他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开展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宣传、推广、培训和研讨活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奖励、评比活动;
(十一)开展电影衍生产品著作权保护的衔接工作,协调电影行业与电影相关行业的联络和沟通;
(十二)开展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向提出申请的非会员电影作品权利人提供管理、维护方面的咨询服务;
(十四)建立电影作品著作权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
(十五)开展其他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主办或支持的重要展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