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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博会宣传推介平面设计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于:2017-06-23 23:08:15 来源:中博会事务局官网

为更好地体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博会)总体形象,加大中博会宣传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由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向社会公开遴选中博会宣传推介平面设计服务机构,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中博会的形象特点提出整体设计思路及建议,完成中博会事务局委托的各种宣传推介物料平面设计、排版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平面设计方案要求

申报机构必须对历届中博会有一定的了解,提交的整体风格设计方案要能体现中博会的总体形象和特点,突出展会的主要特色和亮点。

(二)平面设计成品要求

技术标准: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中文、英文版本的设计方案并提供设计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宣传推介物料:

二、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中博会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从事大型展会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四)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机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聘用合同、项目委托合同、项目承担团队人员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及一套以中博会户外广告为主体的整体风格设计初稿;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80000元人民币。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及排版费用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763017:00(共5个工作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寄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宣传推广部罗思瑶,电话:020-83137650;电子邮箱:luosiyao@cismef.com.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92902室。

   中博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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