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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健委:广东省用人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试行)

发布于:2020-02-03 15:23:32 来源: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

  1.按政府要求适当延迟节后复工日期。科学安排节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工时间的有关要求。建议企业劝告本单位疫情发生地员工在疫情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暂缓回厂复工。

  2.减少聚集活动(如会议、培训、聚餐、聚会等),节后复工暂缓安排集中体检;

  3.创新采用远程协同、视频会议、网络招聘、邮件等方式开展工作;

  4.减少食堂集中用餐,可打包单独用餐、分多批次分散用餐,并做好餐(饮)具消毒;

  5.保持场所通风,工作场所勤开窗、勤通风,空调车间等场所增加新风量;

  6.做好场所清洁和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环境物体表面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受到污染随时清洁消毒,勿遗漏电梯间、宿舍、员工交通车等区域;

  7.提供并要求员工佩戴防护口罩,在电梯间、食堂、通勤公交工具上、下班后进入公共场所也要佩戴;

  8.建议员工尽量不要外出,步行或骑行上下班,如须乘坐公共交通则全程佩戴口罩;

  9.教育员工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

  10.做好节后复工人员登记,包括返工交通工具、日期、班次、假期停留和聚会情况等;

  11.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严格落实“早发现、早筛查、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2.教育复工人员配合测体温等医学检查以及必要情况下的隔离等医学观察;

  13.员工身体不适,建议先向企业医务室或定点医院电话咨询,非急、重症少去或不去医院;

  14.加强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培养员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防护指导;

  15.重视但不歧视疫区返工人员或疑似病例;

  16.保障员工权益,如有员工处于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或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按时返岗的,告知员工其合法劳动权益将依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