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广州交易团关于领取第122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等的通知

发布于:2017-12-12 10:46:33 来源:市商务委



各参展企业:

现就第122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领取及企业多预缴费用退回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日期: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二、领取地点

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广州国际经贸大厦9楼9002室

三、领取凭证

1、凭第122届展位费银行转账单据复印件(右上角写广交会编码)

2、介绍信加盖公章(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根据大会结算结果,将参展企业多预缴的费用采用以下两种方式退回参展企业:

1、支票方式(退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以支票形式退还至参展企业的缴款账户)。

2、现金方式(退款金额在1000元以内,参展企业自行前往领取现金。)

附件:0.png介绍信.zip

广州交易团
2017年12月11日

(联系人:文洁、赖钊燕,88902218、8109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