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8月15日前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上申报,并按《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中的四“申报材料”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以及《企业2019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区2019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8月19日前报送到市商务局(财务处)。
二、关于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和《 2019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附件3),装订成册后(一式七份)提交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 2019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汇总)》(附件4)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8月19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贸易发展处)。
三、专项资金采用人民币资助方式,外币费用支出按2019年6月28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附件5),具体申报时间以最终正式通知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市商务局财务处 梁莲芝,电话:81097897, 88902680;
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市商务局贸易发展处 朱文静,电话:81096829
附件:
1.企业2019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2.各区2019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19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
4. 2019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汇总)
5.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6月28日)
6. 广东省商务厅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