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官网于8月3日公布《广州市海珠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海珠区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本办法专项扶持资金,对会展企业、展会活动及园区等进行扶持奖励。
《办法》支持会展企业集聚发展。鼓励会展企业落户海珠,新落户海珠区的会展企业,在海珠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奖励金额按该企业达到的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奖励,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提高的,最高按标准差额补足奖励。
引导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参与招企工作。对新引进规模以上会展企业的海珠区各类社会机构或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规模以上其他产业企业的海珠区各类会展企业、协会及展馆等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
《办法》支持展会项目做强做大。增强展会培育力度,首届在海珠区举办且每届展览面积达到0.6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或者从广州市以外移至海珠区举办且迁入后每届展览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对在海珠区举办的前3届展会分别按场租的30%、20%、10%,给予展会经营方资金奖励,每届展会对应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办法》鼓励会展数智化发展。一是鼓励会展场馆智能化改造,对实际投入费用超过500万元的会展场馆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含场馆基础硬件标配设施设备,不包括办公条件、内部人员服务、娱乐设施等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按照项目投入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是鼓励展览数字化发展,对建设会展数字化服务平台,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00万元,使用该平台的组展企业超过10家以上的,按研发费用的30%给予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除此之外,《办法》支持展会国际化发展。对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会展企业及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