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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广州市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操作指引》 发布

发布于:2022-08-24 15:49:37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南方网

       广州市会展业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近日印发第四版《广州市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展会举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指引》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各类展会活动的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及会展服务单位。



广州市商务局官网发布《指引》。


       对比2021年发布的第三版《广州市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操作指引》,本次《指引》做出了多项重要更新。
       更新“信息必验”总体原则。
       《指引》明确,所有参与展会活动人员均应扫“场所码”,并经严格查验其身份信息、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展馆,从源头上确保展览环境的安全。不接受以下人员进馆参与展会活动或展会服务工作: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②已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的感染者,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③入境后处于7天集中医学观察期、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④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⑤7天内有本土非闭环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报告的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⑥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
       更新工作人员管理要求。
       《指引》明确,展会活动的主(承)办方、场馆方、服务商,均应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做好近7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信息排查工作。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与展会参展参会人员一致,进场工作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要做到“应接尽接”,未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予安排现场一线岗位工作。
       更新操作细则。
       《指引》还对展会主(承)办方提出具体的疫情防控操作要求。一是展会主(承)办方须做好疫情防控准备,牵头与核酸检测机构对接,根据展期需要会同场馆方做好现场核酸检测点的布局安排,确保核酸费用严格按照市场限价有关规定。二是主(承)办方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组织参展商以及利用观众预约系统落实观展人员签署《参展参会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在展前向参展商、预约观众、工作人员等发布《广州展会入场须知》,落实我市最新的来(返)穗人员管控要求及展会入场要求。三是主(承)办方应从源头上确保展会安全,在展会期间国内新增中高风险区和疫情密集爆发地的,应立即排查已进场和预约进场的相关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四是主(承)办方应严把展馆展会“入口关”,在展会入口处设置“场所码”及人脸识别系统、身份信息扫码设备、红外测温系统、安检门等设备,确保所有进馆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信息筛查到位。没有或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可出示纸质穗康码,或由同行人员代出示穗康码,相关信息要进行手工登记或反向扫码登记。对外籍、港澳台人员GHC粤康码,要反向扫码登记。五是主(承)办方还应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和环境及物表核酸检测工作,展会期间每天定时对各展位、有关展品及宣传资料等进行消毒,在展会布展及举办期间,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展馆环境及物表每天核酸检测不少于1次。《指引》还指出,展会活动的参展商、搭建商共同承担疫情防控联防联控职责,撤展后要对参展人员健康状况跟踪7天。
更新展会活动应急处置要求。
       《指引》要求活动主(承)办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建立和完善“熔断机制”。在活动举办前或举办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疫情,如不停止活动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或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等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卫生的紧急情形,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熔断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暂停或取消举办活动,配合属地防疫部门共同做好现场封控围蔽、重点部位视频补点、核酸检测、应急物资、人员及设备调度、对外宣传公告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