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精打细算为企业降成本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省政府副秘书长钟旋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若干政策措施》总体内容时透露:“预计2017年至2020年,通过降低税收负担、社保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等累计可为企业直接降成本2600亿元左右,其中2017年降成本620亿元左右。”
记者孙晶
多次调研推动措施出台
钟旋辉表示,实体经济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国际竞争力,振兴实体经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要求广东要为全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撑。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胡春华书记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大力振兴实体经济,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今年上半年,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广东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胡春华书记和马兴瑞省长、袁宝成副省长还多次带队调研实体经济,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省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研,系统厘清广东省制造业成本的总体水平和实体经济发展中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初稿,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马兴瑞省长还亲自主持会议,逐条研究修改政策措施。
钟旋辉表示,《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昨天已正式印发实施。
“七减”“三加”力促降本增效
“这十条措施里用了‘减法’的共有7条,‘加法’3条。条文虽不多,但力度空前。”钟旋辉介绍,《若干政策措施》聚焦于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在落实现有国家和省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10条措施。
“措施如果得到较好实施,每家企业都能得到实惠。”钟旋辉透露,预计2017年至2020年通过降低税收负担、社保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等累计可为企业直接降成本2600亿元左右,其中2017年降成本620亿元左右。
“粤十条”:加减相济 降本增效
降低企业 税收负担
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降低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总分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调整契税办理期限等措施
降低企业 用地成本
提出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重点制造业项目用地,优先发展产业土地出让底价按标准的70%执行,鼓励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方式使用可优先受让
降低企业 社会保险成本
提出推进全省养老保险统筹,统一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推动实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结余较多的地市适度降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措施
降低企业 用电成本
提出扩大售电侧改革试点,增加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实施输配电改革,取消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降低相关费用标准和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等措施
降低企业 运输成本
提出省属国有企业控股高速公路路段货车试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等措施
降低企业 融资成本
提出通过省财政对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给予补助,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给予支持,鼓励开展股权出质融资,支持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微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等措施
降低企业 制度性 交易成本
提出将投资审批事项和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四分之一以上,对部门工业产品实行“先证后核”、“承诺许可”等审批模式,简化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
支持工业企业 盘活土地资源 提高利用率
提出允许工业物业产权分割,用于引进产业链伙伴;鼓励利用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改扩建;支持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分割登记和转让;支持试点地区解决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措施
支持培育制造业 新兴支柱产业
提出省财政支持“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建设,以珠江西岸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为方向的万亿级制造业新兴产业培育等措施
支持企业 开展技术改造
提出省财政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等措施
热点聚焦
重点培育万亿级制造业,车辆车船税额降到最低
昨日,省政府召开的公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省经信委副主任吴东文、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林林、省财政厅副厅长郑贤操、省地税局副局长李华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陈进新、省金融办总经济师余昆明分别就《若干政策措施》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问:省经信委如何推动《若干政策措施》落实?
吴东文表示,在支持制造业发展方面,省经信委主要考虑围绕“育新”、“改旧”、“激活”三个方面着力,提出加快推进广东省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措施。其中,将聚焦万亿级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重点培育。
吴东文透露,接下来,省经信委会及时将政策措施落实到企业,让广大企业共享政策优惠。
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的,省相关部门将在1个月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各地市也将根据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3个月内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将构建起“1+N”的政策体系。
问:广东有何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
林林表示,今年广东省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用电价格,预计2017年广东省可减轻全社会用电成本约280亿元。
对于具体措施,林林透露,将包括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低销售电价;落实国家关于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规定,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根据国家部署,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同时等额下调铁路货物运价;对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和临时接电费用标准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0%;降低广东天然气发电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3分钱等措施。
林林表示,预计通过年度协商交易、月度集中竞价等方式,每年可降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电企业的用电价格约80亿元。
问:如何降低企业税负?
郑贤操告诉记者:“截至今年7月,我省累计落实营改增减税446亿元,落实高新技术和小微企业减税835亿元,有力减轻了企业税负。”
郑贤操透露,在《政策措施》中着重在地方权范围内制定了降低企业税负的五项政策措施,其中降低税额标准方面两项、优化征管措施方面三项。“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计划从2017年起,全省由1-30元/平方米下调至1-15元/平方米,即最高档由30元降低到15元;计划将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从2018年起执行,总体减幅为25%左右。”
“这两项政策,由于属于规范性文件,我们会同省地税局已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目前正按程序制定报省政府正式发文,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还需要各市县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划分土地等级和确保适用税额,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执行。加上征管层面的三项措施,预计全部到位后年实现减税80亿元左右。”郑贤操表示。
问:涉及省地税局的降成本措施如何确保执行到位?
李华东解释,此次降低企业税负措施涉及地税部门的有四项,分别是: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据测算,四项措施实施预计可直接为全省纳税人减税80亿元,每年还为纳税人节省资金占用成本2亿元。
“目前,四项措施中,印花税措施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办法》;契税措施已发文要求各市地方税务局按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告,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纳税期限一步调整到位还需要一定的过渡时间,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逐步调整到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措施正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制定报省政府。”李华东表示。
问: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如何?
余昆明表示,目前,全省共有20市1区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27家,覆盖全省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已基本建立。2016年,广东融资担保行业累计为全省7000户中小微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520亿元,中小微企业融资性在保余额、个体工商户等融资性在保余额分别为482亿元和118亿元,占全省融资性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的90.1%。此外,全省累计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147亿元。(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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