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及《做好2023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请各区指导企业开展本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积极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本项目资金,在完成申报初审后,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胶黏成册;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一式一份,品牌培育项目一式两份)报送我局。企业另须保留一份纸质材料备查。
二、请各区经科(促)局将所有企业的纸质材料以PDF文件形式(每个企业项目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申报项目+企业名称+子项目名称(如展会日期+展会名称))报送我局外贸科。
三、请各区在完成初审后,填写好项目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5、6),通过0A报送至我局。
四、上述三项材料,请2024年3月15日提交至我局外贸科,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