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 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4 号)的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2024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开拓国际市场项目》、《2024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品牌培育项目》,现予以印发。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 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企业申报方式为: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请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提交,同时将纸质版和 PDF 文件各 1 份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3 号窗口。二、品牌培育项目:请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3 号窗口提交纸质版一式 3 份和 PDF 文件 1 份。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4 年 1 月 16 日